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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房地产税问题研究课题组出版研究报告

发布时间:2016-09-07 浏览次数:

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房地产税问题研究课题组出版研究报告《中国房地产税税制要素设计研究》。本研究报告主要探讨:一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决定开征房地产税,根据哪些原理来设计该税的税制要素,以及如何规划实施策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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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是手段,服务于施政目标。在现代社会中,政府存在和运行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的生活,并且使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稳步提高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基层政府提供;所以考查国民生活水准必定从基层政府是否充分、负责地行使其职能看起。我国经济高速发展30多年,国民收入成倍增加,多项指标迅速提升,但基本服务方面还普遍存在结构性欠缺。原因是多方面的,主因在于地方治理体系存在体制性漏洞。

地方治理体系的缺陷表现在诸多方面,与本研究报告相关的有两个:一是基层政府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关系,可称为责任机制;二是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来源与其施政行为之间的机理,可视为激励机制。二者密切相关。本研究报告认为:赋予基层政府一个主体税种,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,从根本上改善地方治理。

研究报告分为四篇,主体是第一篇,《中国房地产税税制要素设计大纲》。第二篇是五份实证研究,为设计大纲提供佐证。第三篇提供各方意见,包括各种反对开征房地产税意见的综述,方便读者比较和鉴别。第四篇是附录,转载三篇已经在它处发表了的支持、反对开征房地产税的文章。

房地产税问题研究课题组早在2011年成立。课题组从国家管理现代化中的财政体制入手,梳理古今中外有关文献,探究如何使基层政府的收支挂钩,怎样使其收入和支出以当地居民的需求和意愿作为决策依据,进而提高效率,塑造贴近民众、负责任的基层政府。课题组2014年在Springer出版社出版了英文著作“The Property Tax in ChinaHistory, Pilots, and Prospects”并同年将该书翻译为同名中文图书《房产税在中国:历史、试点与探索》,由科学出版社出版。

自课题组成立以来,课题组成员先后在国内进行了多方面的调研。在财政政策设计方面,课题组访谈的对象包括沪渝两市财政局有关人员,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员,非试点的北京市、江苏省、深圳市、南京市财政局(厅/委)以及北京、重庆所辖的区县财政局、乡镇财政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。为了了解房地产税实施中可能的征管细节及难点和瓶颈,课题组走访了北京市、浙江省、湖北省、南京市、深圳市、深圳宝安区的地方税务局富有实践经验的各级官员。关于房地产税作为基层政府主体税实施中的其它相应方面,课题组访谈了上海和北京所辖区政府、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;还专门向区卫生局、房管局、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人员予以咨询。

另外,课题组实地参观了北京、上海、石家庄、温州等地的高中低档楼盘,北京、上海的二手房中介、上海杨浦区房(地)产手续交割大厅。仔细听取了温州两家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沪渝两市房(地)产税政策的态度和建议,还征求上海区属国企管理层的意见。

沪渝两市的房(地)产税试点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,众说纷纭,争论不休。课题组在梳理学术界和政策圈发表的各种言论后,专门组织了数次小型和成规模的研讨会,征询专家学者的建议和意见。应邀参加的专家学者来自智库和高校。智库有: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、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、北大--林肯研究中心、国家行政学院等。高校有:中国人民大学、中央财经大学、上海财经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首都经贸大学等。另外有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和中国税务报。

未来,课题组还将继续在房地产税问题研究方面逐步深入,力争为国家税收政策的完善献计献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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